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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大丰社区储备地块三土壤污染状况一阶段调查报告
- 分类:通知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2-03 14:13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本次调查的范围为2021年大丰社区储备地块三,地块位于株洲云龙示范区,东至云龙大道、南至大丰路、西至言书路、北至银山路。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158621°,北纬27.890962°。本次调查面积约49988.71m2,约合74.98亩。该地块历史上主要作为农用地、林地和住宅用地使用,地块内遗留的建构筑物基本上已拆除。仅有地块东部有1个废品回收站,于2015年开始运营,主要从事废铁回收,
2021年大丰社区储备地块三土壤污染状况一阶段调查报告
【概要描述】本次调查的范围为2021年大丰社区储备地块三,地块位于株洲云龙示范区,东至云龙大道、南至大丰路、西至言书路、北至银山路。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158621°,北纬27.890962°。本次调查面积约49988.71m2,约合74.98亩。该地块历史上主要作为农用地、林地和住宅用地使用,地块内遗留的建构筑物基本上已拆除。仅有地块东部有1个废品回收站,于2015年开始运营,主要从事废铁回收,
- 分类:通知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2-03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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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查的范围为2021年大丰社区储备地块三,地块位于株洲云龙示范区,东至云龙大道、南至大丰路、西至言书路、北至银山路。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158621°,北纬27.890962°。本次调查面积约49988.71m2,约合74.98亩。该地块历史上主要作为农用地、林地和住宅用地使用,地块内遗留的建构筑物基本上已拆除。仅有地块东部有1个废品回收站,于2015年开始运营,主要从事废铁回收,废铁回收过程中需对回收的设备进行拆卸、压块打包。由于废铁的堆放区只做了地面水泥硬化处理,且时间久远,部分地面已破损,随着雨水的冲刷,部分污染物可通过雨水渗透至下层土壤,存在污染风险。按照规划要求,该地块后续拟规划为城镇居住用地和其它商服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试行)》中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随着环境保护问题日益被重视,为预防和控制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株洲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对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评估。
为明确地块土壤环境风险,满足地块后续开发要求,确保地块安全利用,株洲市国盛融城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湖南云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2021年大丰社区储备地块三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要求,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在现场踏勘、地块调研、资料收集,制定了该地块调查方案。为排除不确定因素,对废品回收站外的地块进行了现场快速设备监测,快速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并对废品回收站内土壤进行了初步取样、检测分析。检测结果表明,废品回收站内土壤样品中45项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污染物浓度筛选值,其中锌未超过《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标准》(DB43/T1165-2016)居住用地标准值。综上可知,本地块调查范围内土壤不存在污染,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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