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ur services
我们的服务
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
时间:
2020-01-17
来源:
主要内容包括
- 生态破坏行为致植物损害鉴定
- 生态破坏行为致森林生态系统损害鉴定
- 生态破坏 行为致湿地生态系统损害鉴定
- 生态破坏行为致河流
- 湖泊生态系统损害鉴定
- 生态破坏行为致农田生态损害鉴定
- 矿产资源开采行为致矿山地质环境破坏
- 土地损毁及生态功能损害鉴定

瞿某某、詹某某、薛某某等三人,在2017年1月14日河道采砂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仍在桃江县马迹塘镇京华村与对岸安化县张家 冲及云盘村交界的资江河道内继续采砂至2017年12月28日。采砂河段长约3千米、宽约0.2千米,采砂金额约345万余元,采砂量约 73313吨,对当地的生态系统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经本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事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共计65.2万元。
关键词:
上一条
下一条